机械工程制图图样中尺寸简化标注补充(摘录自GB/T 16675.2-2012)
简化注法的补充
A.1 一般的退刀槽可按“槽宽X直径”(图A. 1)或“槽宽X槽深”(图A. 2)的形式标注。
图A.1
图A.2
A.2当成组要素的定位和分布情况在图形中已明确时,可不标注其角度,并省略缩写词“EQS"(图A.3)。
图A.3
A.3对不连续的同一表面,可用细实线连接后标注一次尺寸(图A.4)。
图A.4
A.4 对于印制板类的零件,可直接采用坐标网格法表示尺寸(图A.5)。
图A.5
A.5当图形具有对称中心线时,分布在对称中心线两边的相同结构,可仅标注其中一边的结构尺寸,如图A.6中的R64、12、R9.R5等。
图A.6
A.6标注圆锥销孔的尺寸时,应按图A. 7a)和图A.7b)的形式引出标注,其中φ4和φ3为与其相配的圆锥销的公称直径。
图A.7
A.7对于凸轮的曲面(或曲线)和处在曲面上的某些结构,其尺寸可标注在展开图上(图A.8、图A9)。
图A.8
图A.9
A.8对于镀涂表面的尺寸 ,按以下规定标注。
图样中镀涂零件的尺寸应为镀涂后尺寸,即计人了镀涂层厚度,如为镀涂前尺寸,应在尺寸数字的右边加注“镀(涂)前”字样。
对于装饰性、防腐性的自由表面尺寸,可视作镀涂前尺寸,省略“镀(涂)前”字样。
对于配合尺寸,只有当镀涂层厚度不影响配合时,方可视作镀涂前的尺寸,并省略“镀(涂)前”字样。
必要时可同时标注镀涂前和镀涂后的尺寸,并注写“镀(涂)前”和“镀(涂)后”字样(图A. 10)。
图A.10